现阶段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意见细化内容有: 1、根据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意见,将原有贷款额度提高到六十万元,只要正常、连续和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就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单身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要从原来的四十万元提高到五十万元。 2、对于首付比例来说,根据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意见首付能从原来的百分之三十下降为百分之二十。 3、省住房公积金也可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政策,对于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或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的话,都能向省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现阶段能支持商转公,对已经办理好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也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省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员都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5、进一步推进组合贷并积极能协调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各受委托金融机构,推进相关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 6、缩短办理时限,其住房公积金抵押担保贷款办理时限将会有原来的借款人正式完整交件之日期的十六个工作日可缩短为十个工作日,其置业担保贷款自借款人正式完整交件三个工作日后就能放款。(责任编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