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针对民间贷款的活跃表示,应尽快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适当提高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标准,通过确认企业间的合法性来调剂资金行为。 齐奇告诉记者,针对杭州市民间贷款纠纷案件的持续上升,其涉案金额的显著增大,就需要尽快制定一些法规和规定让民间贷款机构变得合法化和阳光化;目前来数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民间的贷款机构来说,如果利率超过了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其超出的利息就将不予保护,但是在杭州市实际贷款市场中,不难发现一些民间机构的贷款利率已经超出了6-8倍,因此很多有关人士都建议,根据全国各地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就应该从立法层面上来适当提高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标准。 同时,根据现在杭州市民间贷款的实际情况,齐奇也提出,需要通过立法来确认企业间资金调剂行为的合法性,目前根据现行法律来看,这种企业间的借款还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很多的企业为了逃避法律的责任追究,就会把企业的资金以个人的名义放入到民间借贷领域,让本来应该属于两企业间的合同签字盖章,变成了两个人之间的借条,造成纠纷处理上的弊端。 (责任编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