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经记者走访市检察院了解到,法院将这几年发生的民间贷款纠纷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显示,自银行房贷收紧以来,民间高利贷风波一直不断,房屋委托买卖也成了重要犯罪手段。 以下是记者了解到的一个贷款案例: 11年的时候,张女士由于自己经营的企业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于是拿着自己的房产证去了一家杭州房屋抵押贷款公司,以每月4分利利率从该公司贷到了100万人民币。然而几个月下来张女士嫌弃利息太高的时候又经过贷款中介从别的公司取得了120万的贷款以及2分的利息。然而张女士不知道的是她已经进入了某人设计的专套当中去了。 借款给张女士的当天,某人就借用“行规”,请求她与本人指定的雷振军办理拜托出卖房屋的公证,并向张女士解释称,办理拜托出卖房屋公证的目的是在其不能归还借款的状况下变卖该房产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假如张女士能按期支付利息,某人不会变卖该房产。次日,某人又带着张女士到原宣武区建委办理房屋抵押注销,并吩咐她带上身份证。作为“资深”放贷人,某人明知,该房屋的房产证并不是以张女士的身份证办理的,原宣武区建委因注销房产证的证件和携带的证件不符,并没有为其办理房屋抵押注销。 然而,几个月后,当张女士按时支付利息以后,以为陌生人找到了她家,而手里拿着的正是她做过抵押的房产证要求叫她腾房,随后张女士就报了案。 最后警方调查发现某人利用张女士的无知做了房屋委托买卖,然后多次转手买卖。从中取得了100多万的诈骗资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了某人。 “对民间的高利贷行为,固然没有被法律明白制止,但也不受法律维护。私人杭州抵押贷款盛行的缘由,一是借款人自觉借贷,不计风险。二是不合理行规盛行,出借方有利可图。市民应当理性贷款,根绝为维持个人朴素生活而踏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抵押贷款漩涡。同时,面临投资时应当理性剖析,即便经调查的确有利可图,也应当经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停止正轨借贷,提高警觉性。检察院一位领导这样说道”。 (责任编辑:贷款) |